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广东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润分配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为: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55 元(含税)。
额未发生变化。
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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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9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4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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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9 日至登
记日:2024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楼 9 楼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勇。
咨询电话:020-33974829。
传真电话:020-33976964。
七、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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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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