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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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4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8 名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34.50 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10.53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6,619,695 股变更至 226,274,695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26,619,695 元减少至 226,274,695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声明如
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如公司各债权人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
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三、 债权申报方式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石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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