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收集反馈,
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凭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时在
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子女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拟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