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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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价格的议案》
     。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的议案》
   。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其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确定本次暂缓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日,以14.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537股限制性
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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