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51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冯建方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分别是董事
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冯宪志,独立董事董运彦、汤先国、
徐辉。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原财务总监王克法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
总经理提名,聘任沈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对沈永先生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核,并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沈永先生具有会计、经济
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符合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沈永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个人简历
沈永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会计专业,经济师。曾在建行徐州分行任会计、风险管理管理
部经理等职,曾先后在浦发银行徐州分行、江苏恒鼎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华夏银行徐州分行任总经理工作、曾任公司大宗商品贸易部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沈永先生未持有国际实业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与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