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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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 5,217,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分配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 289,295,55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17,300 股后的 284,078,25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71144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9,295,55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217,300 股
后的股本,即 284,078,2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即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452,520.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
   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5,217,300 股,将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若在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未能实施前 述用途,则
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 间,可分配
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量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217,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
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284,078,255 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45,452,520.8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
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10 股=45,452,520.80÷289,895,555×10 =1.571144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
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6 日)收盘 价 -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承诺: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满后两年
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 例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 诺的减持价
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3 层 3301 单元(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咨询电话:021-64969730
  传真电话:021-34687805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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