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 1,771,937,7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1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444,756,383.78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
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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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505,617,977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2,277,555,7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952779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 司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5750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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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055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5278 元;持股超过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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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
格由 7.80 元/股调整为 7.6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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