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24,892,237.5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
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9,137,9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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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咨询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电话:0571-8756 9352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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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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