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 2024 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5.50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5.23 元/股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2024 年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调整 2024 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7 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关于 2024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
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 15.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5.23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86,285,964×0.27)÷2,210,611,709≈0.27
(元/股)(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
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
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50-0.27)/(1+0)=15.23(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简单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
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