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
《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80)
。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
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 30.15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3.16 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
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调
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0.0499573 元/股)/(1+0. 2997437)=(30.15 元/股-
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