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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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4-2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86,625,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9,009,309 股的 37.941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233,020,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19,009,309 股的 22.867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同意 619,61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1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1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95,79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003%;反
对 37,570,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997%;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003%;反对 37,570,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9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同意 619,646,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619,421,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7%;反
对 1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5%;反对 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2%;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3%。
   同意 577,379,83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同意 577,379,83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上述第 10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 1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第 13 项议案采用累
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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