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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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
的权利。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15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22,355 股后
的 62,227,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891,058.00 元,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24,891,058.00 元÷64,150,000 股×10 股=3.880133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为 0.3880133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3880133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
内容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
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由 1,576,955 股增加至 1,922,355 股,导
致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
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34.96 元/股。
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龙安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聂志明、林毅
咨询电话:0599-6301908
传真电话:0599-63018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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