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418,485,8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71,142,600.4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的原则相应调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年度股东大会当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8,485,88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
咨询联系人:吴灵犀、沈剑豪
咨询电话:0571-89265665
传真电话:0571-8926566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