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3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日产工业园天籁大道 3 号
咨询联系人:贾娟
咨询电话:0710-3333670
传真电话:0710-325642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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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