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