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5 月 28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89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5 元/股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授予 79 名激励对象 58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A 股普通股和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时公司股本总额 55,894.403 万股的 1.20%。其中首次授予 613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1.08%;
预留 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92%,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公司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所涉及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
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刘宁 董事、副总经理 30 4.46% 0.05%
张文涛 财务总监 28 4.16% 0.05%
黄潇 董事会秘书 16 2.38%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
(81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613 91.08% 1.10%
预留部分 60 8.92% 0.11%
合计 673 100% 1.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
其配偶、父母、子女。
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
定。
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算,且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 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未满足前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
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
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
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S) 解除限售比例
A S≥80 100%
B 80>S≥60 100%
C S<60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及审核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个别激励对
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 万股,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
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4 人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并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公告日股本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刘宁 董事、副总经理 30 4.62% 0.05%
张文涛 财务总监 28 4.31% 0.05%
黄潇 董事会秘书 16 2.47%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
(7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589 90.76% 1.06%
预留部分 60 9.24% 0.11%
合计 649 100% 1.16%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
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在 2024 年-2027 年将按照各期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
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589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
为 1,384.15 万元,则 2024 年-2027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
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
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后,认为: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经成就。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并同意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9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
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