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再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再升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 号)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51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发行总额 51,000
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
余额 502,801,886.79 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汇入公
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 号《验
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诺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
建设项目
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
项目
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 85.29%
目 (注1)
合计 50,172.64 39,570.63
注1: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于2023年11月完成改造
升级,陆续投产。
截至2024年5月20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2010122005
重庆分行金州支行 6489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12010131005
重庆分行金州支行 643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50050108360009
公司重庆渝北支行 58888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601010010442
重庆分行营业部 4467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570.63 万元(不含进
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2,869.7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含未到期现金管理 8,5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历史延期情况
因受宏观环境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
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和延后,影响了项目的建
设进度,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2023
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
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
维棉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周期24
个月延期至36个月,“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周期18
个月延期至24个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
实际状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中“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
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首次变更后预定达到 再次变更后预定达到可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
材料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主体厂房、配套厂区
道路、环保、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已建成,第一阶
段干净空气过滤材料产线(本项目部分产能)已经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且保持
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针对后续第二阶段过滤材料产线的投建,公司将
在总结第一阶段生产线工艺技术经验基础上,并结合国内外市场最前沿技术,进
一步提升后续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智能化和智慧化能力,提升生产线工艺技术水
平,不断调整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丰富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
升产品竞争能力。因此,本着控制成本、保持最新工艺技术水平,同时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在公司同时开展多个建设项目的情况下,公司将适当调整
投资节奏,后续干净空气过滤材料生产线建设一方面将根据市场订单需求变化情
况规划建设;另一方面也将根据新的工艺技术进步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改进
生产线配置,丰富产品类别,以更好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本项目竞争能力。
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
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11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
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实施的可行
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
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
展。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由于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
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
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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