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九鼎”)为
被告及原告(双方互诉案,两案合并审理,以下我方统称“被告(原告)”)
? 涉案的金额: 4240 万元
? 判决结果:准许原告(被告)、被告(原告)撤回起诉。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昆吾九鼎已根据前期仲裁裁决计提预计负债
号紫金城 B 座 31 套房地产被查封。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定结果调整预计负债金额,
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公司后续将尽快推动已冻结财产的解封工作。上述调整
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 300 万元,占经审计的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9.55%,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尤紫雨劳动争
议一案作出了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昆吾九鼎前员工尤紫雨以昆吾九鼎、昆吾九鼎深圳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深圳
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昆吾九鼎支付其业绩奖金 4,240 万
元,2018 年 4 月 30 日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深福劳人仲案
[2018]48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昆吾九鼎支付尤紫雨九鼎业绩奖金人民
币 400 万元。昆吾九鼎根据仲裁裁决计提预计负债 400 万元。
昆吾九鼎及尤紫雨对仲裁结果均不认可,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深圳市福田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管辖权异议,两起诉讼均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管辖,进行合并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一审判决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作出
了(2020)京 0105 民初 79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原告(被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原告)尤紫
雨九鼎投资定向增发项目融资业绩奖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2)原告(被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需支付被告(原告)尤紫
雨律师费人民币三千七百七十三元五角八分;
(3)驳回被告(原告)尤紫雨的全部诉讼请求。
(具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0-047 号公告)。
(二)二审裁定情况
一审判决后尤紫雨不服,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作出(2021)京 03 民终 75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 0105 民初 7951 号民事裁判书;
(2)本案发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尤紫雨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10 元,予以退回。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1 号公告)
(三)本次裁定情况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05 民初 1354
号,裁定原文如下:
原告(被告)尤紫雨与被告(原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昆吾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立案。
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被告)尤紫雨及被告(原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
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原告(被告)尤紫雨撤回起诉。
二、准许被告(原告)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昆吾九鼎已根据前期仲裁裁决计提预计负债 400 万元;因本案件财产保全事
项,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路 112 号紫金城 B 座 31 套房地产被查
封。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定结果调整预计负债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公司
后续将尽快推动已冻结财产的解封工作。上述调整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净利
润 300 万元,占经审计的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9.55%,对上
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