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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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4-027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1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二、关于向石岛湾核电开发公司增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石岛湾核电的持股比例仍保持22.5%不变。
公司及石岛湾核电签署《增资协议书》(“《增资协议》”),授权王葵董事长根据实际情
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增资协议》进行非实质性修改,并在与相关各
方达成一致后,代表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
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
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
程。
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非实质性
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理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则的规定,上述决议中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份上市地相关规
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王葵、王志杰、黄历新、杜大明、周奕、李来龙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了上述第二项议案的表决。
  以上决议于2024年5月28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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