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3 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4 年 5 月 27 日)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4 年第 3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彭敬恩列席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会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行给予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 9 亿元(含全部存量)、理财业务投资额度人
民币 1 亿元(含全部存量)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商业银行的正常授信
业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
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