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5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24 年 5 月 23 日,有媒体发布、转载关于“今年 1 月 12 日晚间,利
源精制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收到了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等不实报道。
经核实,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既没有发布过相关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也
没有在此期间收到过上述处分。公司已与相关媒体取得联系,对报道中严重失实
情况予以说明。
(三)近期,公司注意到股票交易软件中有关于公司“连续两年内控非标意
见”,将被实施*ST 和“退市预警”等不实信息。
经核实,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并非股票交易软件中所述的“连续两年内控非标意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既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
司已与相关股票交易软件取得联系,对股票交易软件中严重失实情况予以说明。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