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
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次出售计划披露前,公司已于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77,723,5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注:累计出售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 2%,尚差约
有 10,821,6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24-001 号、025 号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集中
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下简称“第三期出售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继续出售 10,821,605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8%)。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1,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5%,加上第一期和第二期出售数量,公司累计出售
已回购股份 77,72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
持有 10,819,8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84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
其他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10,821,605 0.28%
回购专户 10,821,605 股
券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以及出售已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及时披露出售进展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减持数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金额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 (元)
淮河能源(集团) 2024/5/28
集中竞价 3.66
股份有限公司回 1,800 0.00005% ~ 6,588 10,819,805 0.27841%
交易 -3.66
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4/5/28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约定,继续完成剩余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10,821,605 股变更为 0 股,持股比例将由 0.28%变更为 0%。
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
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行出售的委托;
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
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出售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