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
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非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在自查期间有 56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激励
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
于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
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
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形。
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除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归属获得股票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采取了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