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2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详情参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
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
在 2024 年 6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侯小婧、季晓东
联系电话:010-62119883 传真:010-62119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中坤大厦 16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100044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系统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对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表决票填写方法: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后方的“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如果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填写
“是”或“否”): 。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填写“是”或“否”): 。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
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