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赫股
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33,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生变化。
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 5%以上股东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
行价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室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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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