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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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4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9,934,7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
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9,934,77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
  咨询联系人:林洁
咨询电话:0592-3781760
传真电话:0592-6515151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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