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
于 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6月13日9:15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7日,截至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6月11日—6月12日 9:00 至 17:00(法定节
假日除外);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年6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胡萍哲 电话:0573-87802027 传真:0573-87802968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5号,邮编: 314415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
“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凯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 备注 表决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附件三: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