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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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际得”)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
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
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
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
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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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镇)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
准)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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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辽宁鼎际得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科
技”)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
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为石化科技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42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含拟为石化科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连分行和沈阳分行申请的项目前期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以及后续因其他贷款业务为石化科技提供的担保,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
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具体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及是否有反担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再明及其配偶王旖旎将同时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不涉及
向公司及石化科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石化科技提供反担保,本
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化科技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
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
被担保 截至
担保方 方最近 2024 年 是否
担保 被担 度担保 市公司 担保预计 存在
持股比 一期资 5 月 17 关联
方 保方 额度预 最近一 有效期 反担
例 产负债 日担保 担保
计 期净资 保
率 余额
产比例
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 以合
石化
公司 52.67% 14.70% 0 426,000 267.38% 过之日起 否 同为
科技
有效
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可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
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前述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前述实施期限为
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
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预计的担
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