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 都 农 牧 公告编号:2024-046
鹏 都 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鹏 都 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投”)、西藏厚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藏厚康”)、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和汇”)拟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5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 1%,不高于
公司总股份的 2%。
根据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
农投、西藏厚康、西藏和汇出具的《关于增持鹏 都 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
告知函》,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欣农投、西藏厚康、西藏和汇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5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西藏和汇。
藏和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62,563,8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0%,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合计 2,562,563,879 40.20%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的发展。
股份的 2%。
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增持计划。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本次增持计划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2)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
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生变化。
息披露义务。
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鹏 都 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 都 农 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