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等文件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
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
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境内外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
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姚立杰、翁杰、黄德盛
日期: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