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外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相关业务的执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姚立杰、翁杰、黄德盛
日期: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