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3.91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有总股本 170,977,33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37,760 股后的 169,039,57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0,284,748.76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20,284,748.76
元/170,977,333 股*10 股=1.186399 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86399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23.91 元/股
调整为 23.79 元/股。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5),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将由 23.91 元/股调整为 23.79 元/股。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
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23.91 元/股-0.1186399 元/股≈23.79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5),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3.79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2,522,06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8%;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81,37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8%。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