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及江
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88 号)
(详见公司公
告 2024-0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十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进展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整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持续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将其控制的铁岭县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资金占用还款的保证;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共同持有的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的收益权作 为还款
义务的担保。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了公证手续。
公司已经处于预重整阶段,目前已完成预重整程序的清产核资、查明重整价
值、重整方案论证等第一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双线层报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和关
键时期。公司继续积极配合重整工作推进,以期借助司法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
彻底解决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重回良性发展的状态。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
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18.05 亿元(含违规担保 1.12 亿元)
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
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可能存
在的退市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