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 职 业 字 [2024]39801 号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2024]3980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我们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收到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
能源”)转发的贵部《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函》(上证公函【2024】0462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天富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贵部监管函的要求及公司的回复,基于
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
关于电力业务与应收账款。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3 年公司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元,主要为应收电费款,同比增长 10.96%。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98 亿元,
去年同期为 0.5 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期末余额 1.87 亿元、期初余额 0.54 亿元,主
要系兵团自 2022 年 7 月起调整电价政策,但部分用电客户对电价调整部分未予支付、且相关
电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此按单项计提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情况、签订时间、
生效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 年和 2023 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收入金额以及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2)2023 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客户名称、期初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及金额,单项计提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2023 年应收电费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各账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
结合电价调整政策规定、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追回欠款采取
的措施等,说明电价调整部分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收入确认条件,应收账款
减值时点是否准确、减值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
执行情况、2022 年和 2023 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收入金额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情况详见下表:
前十五大电力客户合同签订及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其中:2022 年电 其中:2023 年电
合同签订 新电价生效 2022 年收入 2023 年收入 2022 年末应 2023 年末应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执行情况 价调整部分收入 价调整部分收入
时间 时间 总金额 总金额 收账款余额 收账款余额
金额 金额
小计 —— —— —— 230,328.47 48,822.13 262,289.95 91,882.25 37,278.52 9,656.9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
铝业有限公司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其中:2022 年电 其中:2023 年电
合同签订 新电价生效 2022 年收入 2023 年收入 2022 年末应 2023 年末应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执行情况 价调整部分收入 价调整部分收入
时间 时间 总金额 总金额 收账款余额 收账款余额
金额 金额
小计 —— —— —— 209,600.83 23,036.26 203,970.92 51,522.97 30,112.21 88,315.51
合计 —— —— —— 439,929.30 71,858.39 466,260.87 143,405.22 67,390.73 97,972.4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价范围内主要大工业用户除以下 9 家公司尚未签订新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其他客户均已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正常履约。
尚未签订合同的大客户分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
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家大客户”
。
(二)2023 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客户名称、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计
提比例及金额,单项计提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例及金额
公司 2023 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期初坏
母公司名 母公司 期初应收账 期初坏账 期末应收账 期末坏账 期末坏账
序号 客户名称 账计提
称 类型 款余额 准备 款余额 准备 计提比例
比例
新疆生产建没兵
市财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 天山铝业
上市公
司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扬州宏远
新疆西部宏远电 股份有
子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石河子众金电极
箔有限公司 上市公
股份有限
石河子众和新材 司
料有限公司
新疆西部合盛硅
材料有限公司 上市公
股份有限
新疆西部合盛硅 司
业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旭阳新
彭国(同
司
一实质控 ——
新疆西部安兴电
制人)
公司
杭州上昵
新疆上昵生物科 生物科技 股份有
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合计 37,279.08 745.57 —— 92,095.69 13,987.45 ——
注 1: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与前十五大电力客户合同签订及销
售情况表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系:公司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情况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为公司电费价差部分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 2:对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应收账款系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用电量按市场化电价与合同签订价格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形成(以下简称“大全新能源电价补
贴”)。
(1)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期末余额 1.87 亿元、期初余额 0.54 亿元,增长 1.33 亿元,主要系本期
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应收款项及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0 亿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九家大客户仍处于合同商议阶段,款项回收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公司考虑到目前政府债务较多,政府虽已对该债权进行回函确认,
但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九家大客户应收电费价差款项及大全新能源
电价补贴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于金融资产,信
用损失应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第五十八条规定,
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下列各项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
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
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公司与九家大客户沟通情况及公司计划在 2024 年开始采取一
些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账户冻结、断电等方式),对多种回款年限的可能性按照货币
时间价值所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加权平均,根据计算得出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对九家
大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193.5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针对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公司根据多种回款年限的可能性按照
货币时间价值所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加权平均,根据计算得出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对
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793.90 万元。
综上,公司对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应收款项及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三)2023 年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各账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
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应收电费期初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坏账 期初坏账
账龄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坏账准备 期初应收账款 期初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期末坏账 期初坏账
账龄 期末应收账款 期末坏账准备 期初应收账款 期初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合计 67,693.95 6,312.46 —— 125,949.88 3,670.36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电费款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
期末余额大于 200.00 万元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含 1 年) (含 2 年) (含 3 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154.83 6,534.53 5,620.30 —
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8,607.63 4,221.17 4,386.46 —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846.28 — 7,846.2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4,472.16 4,472.16 — —
新疆维聚能源有限公司 3,236.32 3,236.32 — —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518.31 1,518.31 — —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1,390.12 1,390.12 — —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1,297.09 589.58 142.43 565.08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1,005.23 1,005.23 — —
新疆唐成棉业有限公司 937.62 937.62 — —
新疆秦天睿晟纺织有限公司 589.96 589.96 — —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72.26 472.26 — —
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426.50 426.50 —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398.53 398.53 — —
新疆天绮纺织有限公司 230.81 230.81 — —
合计 44,583.65 26,023.10 17,995.47 565.08
以上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重为 65.86%,其中:1 年以内、1-2 年
及 2-3 年应收账款占对应账龄区间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为 61.28%、78.05%、44.00%。
(1)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的迁徙率而计算的预期
信用损失简化模型,计量坏账准备。
具体方法如下:
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以 2023 年为
例,年末应收账款各账龄段的迁徙率计算方法如下表:
账龄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对应迁徙率
根据历史经验,公司预计账龄大于 5 年的应收账款基本无法回收,故将账龄在 5 年以上应收
账款的损失率设定为 100%。
账龄 龄在 2020 龄在 2021 龄在 2022 龄在 2023 过去四年平均迁徙率 历史损失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年迁徙率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
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确定前瞻性调整系数,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前瞻性影响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率。
通过上述模型测算后,公司 2023 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含单项计提)回收率较低,迁徙率变大,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率增
加,故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
(2)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合理性
公司为了公允反映报表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真实情况,按实际测算的迁徙率对预期信
用损失率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
例提升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电价调整政策规定、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追回欠
款采取的措施等,说明电价调整部分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收入确认条件,应收账
款减值时点是否准确、减值金额是否充分
改委”)、兵团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师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发电企业下发《兵团贯彻落实进
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2〕173 号),同日,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第八师发改委”)和公司下发《兵团发展
改革委关于核定 2022~2025 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 号)
,
文件中明确,自 2022 年 7 月 8 日开始,各师市组织网内市场化交易的,输配电价按照兵团统一核
定的价格执行。
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
(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的通知,明确了 10 千伏及以上工
业用户各电压等级电价,强调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严格按照国
家、自治区、兵团现行电价政策执行,起始执行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管周期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3〕425 号),再次强调输配
电价按照核定价格执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参照每月《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月度电力市场信息披露
报告》中公布的双边直接交易火电成交均价执行。
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具体详见“问题 1/一/(一)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
合同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 年和 2023 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
收入金额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4 月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客户名称
日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金额 日应收账款余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35,984.23 4,472.16 31,512.07
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 18,280.19 1,842.22 16,437.97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 11,502.45 1,005.23 10,497.22
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11,248.14 — 11,248.1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846.28 7,846.28 —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6,821.36 1,311.11 5,510.25
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 5,829.59 — 5,829.59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999.48 601.04 2,398.44
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2,559.83 — 2,559.83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2,456.13 — 2,456.13
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82.25 — 1,882.25
合计 107,409.93 17,078.04 90,331.89
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 17,078.04 万元,未及时回款的主要原因系未签订合同
的九家大客户对因电费价差确认的应收账款尚未回款。
(1)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对所有企业发送《高压供用电合同》、《关于补缴电费差额的
通知》、《关于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的通知》、《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
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
,同时在《补缴电费差额
清单》中说明需补缴及签订新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
(2)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没有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企业再次发送催缴费通知(差
额部分和欠费部分)
。
(3)2023 年 1 月至今,公司多次在公司办公楼及用户厂区内与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以面
谈、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签订合同及补缴差额情况。
(4)2023 年 12 月 29 日,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兵团第一监管周期第八师电网输
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3〕425 号)、
《转发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
宜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3〕19 号)文件,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九家大客户,要求其按文件确
定电价予以执行。
(5)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新疆
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缴纳拖欠电费。2024 年 5 月 7 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尚
未开庭审理。公司后续将会依次对未执行新电价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6)自电价政策公布以来,公司多次向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请求协助公司推进新《高
压供用电合同》签订。
(1)关于收入确认五步法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应用指南规定,收入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第
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公司电价调整确认收入不涉及第二、四、五步的复杂判断,现就第一、三步判断分析如下:
收入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
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
法中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仍在正常使用公司供电,并按原合同电价进行及时付款,符合民法
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的法律规定。
收入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
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在判断交易价格是否为可变对价时,应当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
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以往的习惯做法、销售战略以及客户所处的环境等),以确
定其是否会接受一个低于合同标价的金额,即企业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价格折让。
①关于收取调价后电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电价实
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按照《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2022-2025 年第八师电
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 号)及师市《关于转发兵团燃煤电价市
场化改革方案和 2022-2025 年八师电网输配电价有关文件的通知》
(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
的通知要求,师市用电企业自 2022 年 7 月 8 日执行新的电价是政府文件明确规定。以前年度双方
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按照有电价管理权的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若遇电价调整,
按调价政策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按照调整后的电价收取电费。
②关于可变对价。公司供电业务销售定价主要受当地发改委指导价格影响,其销售价格均采
用政府指导价,兵团发改委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对公司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已经明确新的指导价格
及开始执行日期,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2023 年 12 月 28 日,兵团发
改委再次向各师市下发通知,统一辖区内电价,同时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
进行检查指导,对信息公开不规范、电费结算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公司必须严格落
实兵团发改委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上市公司利益受损,并面临追责风险。
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仍在正常使用公司供电,公司认为按新电价进行确认的相关价格及售
电数量在财务及业务上明确且可区分,收入金额能够准确计量。
(2)关于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
如前文所述,公司有权按照调整后的电价收取电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类型主要为上
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具有较强的资金偿付能力。公司作为石河子地区唯一合法供电企业,具
有不可替代性,且针对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可随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预计
相关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大。
同时公司计划 2024 年加大催收力度,拟通过限电、冻结账户、起诉等方式保障公司合法权
益。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师市发改委及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相关文件通知后,在双
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司采用诉讼的方式向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索电费差额,该案诉
讼材料已经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目前已立案。公司代理诉讼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诉讼请求
的可能性较大。其他未按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通知》要求落实电价的企业,若诉讼后,
诉讼结果应与本案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按调整后电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自 2022 年 7 月 8 日开始,公司根据兵团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步深
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对大工业用户电价进行调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
同,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实际合同签订工作在 2022 年四季度开始正式推进。截至 2022 年末,
未签订新《高压供用电合同》的九家大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公司管理层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
重大回收风险,故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于应收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客户合同仍未签订,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问题
。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时点准确,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二、会计师回复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上
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对天富能源 2023 年度电力业务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的有效性;
制和一般控制,包括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政策,是否按照设计运行,是否因数据被篡
改或软件系统逻辑问题而可能导致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信息记录不准确;
电力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在重大差异;
统、销售报表、抄表记录单(客户确认单)等;
等;并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电力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是否存在收入冲回等,以评估销售收
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收账款的核算、减值准备政策和管理层估计减值金额的方法;
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以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性;
的合理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复核管理层划分的组合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选取样本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合理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天富能源 2023 年度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
具有合理性。(2)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比例提升具有合理性。
(3)大工业用户电价调整系
执行兵团发改委政策,已签订合同大工业用户均在正常回款,针对未签订合同大工业用户天富能
源管理层预计相关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大,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按调整后电价确认收入,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时点准确,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 2
关于建筑施工业务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年报显示,2023 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
入 13.98 亿元,占公司总收入比重 14.70%,去年同期为 6.22 亿元;毛利率 3.46%,去年同期为
增长 6.3%,累计计提减值 0.49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 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完工进度、
验收结算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并结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项目
完工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匹配度,说明 2023 年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
区分主要施工项目说明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包括涉及项目名称、交易对方、与公司关联
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开工时间、期初期末完工及结算进度、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及减值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及减值额,并结合
期后结算、回款情况及交易对方资质,说明相关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
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2023 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完工进度、验收结算情况、
收入确认金额,并结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项目完工进度及收入
确认时点匹配度,说明 2023 年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确认金额
公司 2023 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累计结算金 收入确认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关系 完工进度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
额(含税) 依据
第八师 2023-2024 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
能效提升项目(城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 非关联方 40.00% 1,405.27 项目在建 4,174.02 1,531.74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包三标段
第八师石河子市 2023 年城镇老旧供热一次网改造
非关联方 39.06% 4,398.01 项目在建 14,658.17 5,253.22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政府地下停车场给水管网工程 非关联方 46.27% - 项目在建 17.00 7.22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石河子市 33、71 小区土地置换配套管线迁改工
程、石河子市 33、34 新建住宅区域配套管线迁改 非关联方 36.24% 154.94 项目在建 1,384.47 460.27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非关联方 80.06% 903.66 项目在建 1,129.58 829.63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庙村)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非关联方 88.50% 3,191.92 项目在建 4,234.80 3,438.35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体化总承包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居民共有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非关联方 41.49% 759.39 项目在建 2,142.89 815.61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项目(EPC)项目
第八师石河子市居民户内燃气软管、自闭阀更新
非关联方 26.02% 2,326.43 项目在建 11,560.66 2,759.89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石河子市住房 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八师石河子市煤改电项目(三期)设计采
非关联方 13.20% 1,087.11 项目在建 8,235.85 997.35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非关联方 100.00% 3,074.07 已竣未结 3,443.05 3,158.76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体化总承包
石河子天南新区(9 号、28 号、44 号、53 号)供
非关联方 100.00% 2,995.95 已竣未结 3,015.22 2,766.26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及专项改造配套供
非关联方 100.00% 11,773.98 已竣未结 13,438.15 12,318.03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水、供电、供暖、供气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北工业园区职工宿舍三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
非关联方 100.00% 389.10 已竣未结 1,047.98 961.45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化总承包(二标段)
第八师住建局八师石河子市 C730 项目配套管网工
非关联方 100.00% 246.03 已竣未结 250.91 230.19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石河子市供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二期)
非关联方 100.00% 2,176.17 已竣未结 2,176.17 1,996.49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EPC 总承包
小计 —— —— 35,204.68 —— 71,345.39 37,924.89 —— —— ——
累计结算金 收入确认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关系 完工进度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
额(含税) 依据
玛纳斯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二期)EPC 总
非关联方 100.00% 4,081.59 已竣未结 7,828.62 7,182.22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承包项目-电力工程
结算协议
石河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 非关联方 100.00% 615.90 已竣未结 1,805.06 1,656.02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书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造项
非关联方 100.00% 972.61 已竣未结 1,282.18 1,176.31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目 EPC 总承包
石河子 市老旧小 区 24# 小区等 专项改造 项目 -
(12-1、21、3、16、17、24、25)小区等专项 非关联方 100.00% 414.21 已竣未结 865.15 793.72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中铁十四局集 改造 EPC 总承包
花园美食广场(和田夜市) 非关联方 100.00% 119.31 已竣未结 163.38 149.89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限公司 书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5#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造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283.09 已竣未结 550.53 505.07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项目 EPC 总承包 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333.16 已竣未结 609.79 559.44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改造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管道工程 书
石河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市政分公司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842.38 已竣未结 874.14 801.96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施工部分) 书
小计 —— —— 7,662.25 —— 13,978.85 12,824.63 —— —— ——
新疆兵团第八师巴音沟(全河)治理工程施工第
非关联方 100.00% 514.32 已竣已结 500.13 28.76 2023 年 7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二标段
兵团第八师抗旱水源备用井(一期)工程-机井
非关联方 100.00% 183.53 已竣未结 229.41 210.47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配套部分之一电力
第八师 2022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121 团)续建配
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五标段(121 团一支干引
非关联方 100.00% 1,407.70 已竣未结 1,759.63 1,708.38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四支渠、121 团一支干引五支渠、121 团团一支干
渠引四支四斗渠施工)
第八师莫索湾垦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
非关联方 100.00% 86.13 已竣未结 95.70 92.91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第八师石河子 施工二标
非关联方 100.00% 65.68 已竣未结 59.87 58.13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理服务中心 区闸门及启闭机检修保养项目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2 年度防
非关联方 100.00% 334.56 已竣未结 448.46 435.40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洪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左
非关联方 100.00% 120.06 已竣未结 118.90 115.44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岸伴堤道路
新疆兵团第八师 2021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
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配套设施施工(西岸大渠闸枢 非关联方 100.00% 350.50 已竣未结 350.50 321.56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纽、洞子渠)(电)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
非关联方 100.00% 237.15 已竣未结 237.15 217.57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期)10KV 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
累计结算金 收入确认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关系 完工进度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
额(含税) 依据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
非关联方 100.00% 234.18 已竣未结 234.18 214.84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期)施工第二标段
兵团玛纳斯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第八师部分)(133 团一支渠、134 团 非关联方 77.56% 40.10 项目在建 100.24 71.33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三支渠)-电力施工工程
第八师 2022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非关联方 80.00% 473.45 项目在建 591.82 434.36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改造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电力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改
非关联方 78.03% 94.90 项目在建 209.25 149.80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造项目(施工)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培训楼附
非关联方 100.00% 57.09 已竣未结 56.37 52.38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楼改造项目(施工)
兵团玛纳斯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第八师部分)(133 团一支渠、134 团 非关联方 81.66% 1,016.41 项目在建 1,270.51 1,007.22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三支渠)-土建部分
第八师 2023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
非关联方 75.30% 130.24 项目在建 162.80 112.46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养护项目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3 年度防
洪治理项目-第三标段(夹河子水库至额榆线河 非关联方 74.58% 787.78 项目在建 1,056.34 722.73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段施工)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3 年度防
非关联方 62.88% 1,268.48 项目在建 2,017.19 1,163.74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洪治理项目-第五标段(147 团河段施工)
非关联方 79.00% 136.70 项目在建 163.50 125.41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坝面板维修)
第八师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非关联方 6.83% 59.96 项目在建 1,286.03 80.62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小计 —— —— 7,598.92 —— 10,947.98 7,323.51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关联方 92.30% 2,609.84 项目在建 7,336.35 6,212.34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改造项目-给水管网工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关联方 100.00% - 已竣未结 601.86 552.17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新疆天富集团 改造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天富春城综合办公大楼零星维修工程 关联方 100.00% 16.00 已竣未结 16.00 14.68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小计 —— —— 2,625.84 —— 7,954.21 6,779.19 —— —— ——
中建新疆建工
公司
第八师石河子市 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整体改造项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1,768.17 已竣未结 1,907.51 1,750.01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新疆天建宏润 目 32、33 小区工程 书
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865.87 已竣未结 1,722.20 1,580.00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南子午路和西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书
累计结算金 收入确认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关系 完工进度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
额(含税) 依据
东二东三路道路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EPC 总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402.71 已竣未结 662.81 608.08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承包 书
新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东一路和光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281.70 已竣未结 608.35 558.12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明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书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 结算协议
非关联方 100.00% 193.82 已竣未结 419.09 384.49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北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书
小计 —— —— 3,512.27 —— 5,319.96 4,880.70 —— —— ——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八师一
四七团城镇管 第八师 147 团镇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
理服务中心 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环境保护工
作站)
中国电力工程
顾问集团西北 兵团北疆石河子 100 万千瓦光伏基地天富 40 万千
电力设计院有 瓦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限公司
第八师连、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
非关联方 100.00% 2,221.84 已竣已结 2,248.48 2,062.83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新疆生产建设 总承包(第三包)
兵团第八师石 第五师 86 团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
河子市农业技 连)
术推广总站
小计 —— —— 2,775.22 —— 2,771.40 2,570.52 —— —— ——
化工平台一期室外蒸汽设备用房拆除 非关联方 100.00% 3.50 已竣未结 3.50 3.40 2023 年 11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石河子大学 2021 年校园零星维修 非关联方 100.00% 34.72 已竣已结 34.72 31.85 2023 年 11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中区新建化工创新实验大楼彩钢围墙
非关联方 100.00% 21.82 已竣已结 21.82 20.02 2023 年 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与树木移植
游泳馆顶部排风和电动天窗故障维修项目 非关联方 100.00% 9.79 已竣已结 9.79 8.98 2023 年 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北区原农学院箱变增容项目 非关联方 100.00% 224.02 已竣已结 224.02 205.52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南区房屋粉刷 非关联方 100.00% 14.62 已竣未结 14.62 13.41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石河子大学中区中心配电室改造项目 非关联方 100.00% 126.09 已竣未结 252.17 231.35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一审结算
石河子大学北苑校区宿舍楼配套水暖电气管网基
非关联方 100.00% 672.46 已竣未结 718.57 659.24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
累计结算金 收入确认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关联关系 完工进度 项目状态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
额(含税) 依据
石河子大学南苑新区“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中心
非关联方 100.00% 558.24 已竣未结 764.16 701.06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合同金额
配套水暖电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配套热交换
非关联方 90.00% 227.21 项目在建 252.46 208.45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站设备安装和一次管网工程
石河子大学理工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
非关联方 44.48% 70.17 项目在建 140.34 57.27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投入法
程
小计 —— —— 1,968.95 —— 2,442.48 2,146.34 —— —— ——
合计 —— —— 68,575.42 —— 127,453.30 85,757.17 —— —— ——
注:收入确认方法为按履约进度确认的,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月末按照预计总收入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
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1)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
,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
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
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
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提供的建筑施工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
服务,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
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
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公司 2023 年以前开工的项目,由于履约进度确认的关键要件如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等
无法准确确定,出于谨慎性考虑,采取在工程验收或决算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公司建筑施工业
务在完工验收后,当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变动较小时,公司依据合同金额确认收入;实际工
程量与合同约定差异较大时,公司采用在项目决算时,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确认收入。
公司 2022 年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建筑施工服务实际情况,完善了建筑施工服务管理的
相关制度,制度里明确了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项目动态调整等关键内容的编制方法和审
批流程,能够合理确认履约进度,该制度自 2023 年全面实施。故公司 2023 年新开工的项目,
采用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月末按照预计总收入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
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2023 年度,采用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43,138.31 万元。
(2)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应用指南规定,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原则是
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适合于企业会计核算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原则。基础是指为了将会
计原则应用于交易或者事项而采用的基础,主要是计量基础(即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关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及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公司
收入均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本期收入
确认原则未发生变更。
关于基础,该事项一般指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
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公司本期计量基础未发生变更。
关于会计处理方法,公司的建筑施工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和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
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具体为,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认
的,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不能合理确认的,采用谨慎性原则,在工程验收或决算时一次
性确认收入。公司 2023 年前开工的项目,适用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中“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
情形,在工程验收或决算时一次性确认收入;2023 年新开工的项目,随着公司管理水平和内部
控制的完善,能够合理确定履约进度,适用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中的“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情形,采用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会
计处理方法符合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综上,公司认为,对 2023 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采用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使得公司会计信
息更加公允,系对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中满足履约进度确认条件后具体政策的执行,不属于会计
政策变更。
公司前十大项目收入主要由市政公用、电力、水利构成,其中市政公用占比 74.13%,电力
占比 13.87%,水利占比 12.00%。工程项目施工成本主要构成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明
细详见下表:
工程类别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余成本
市政公用 35.30% 49.24% 10.07% 5.39%
电力 12.89% 83.25% 3.65% 0.21%
水利 33.03% 42.08% 18.90% 5.99%
公司大部分项目为甲供材,甲方提供材料不计入项目成本,本期电力施工项目材料费占比
较高主要系本期实施的电力项目部分材料由公司自购所致。
公司前十大客户中 100 万以上工程项目完工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匹配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完工/决算时间 收入确认方法
金额 时点
第八师 2023-2024 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
筑能效提升项目(城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4,174.02 40.00% 1,531.74 ——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总承包三标段
第八师石河子市 2023 年城镇老旧供热一次网
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石河子市 33、71 小区土地置换配套管线迁改
工程、石河子市 33、34 新建住宅区域配套管 1,384.47 36.24% 460.27 —— —— 按履约进度确认
线迁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村、大庙村)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工一体化总承包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居民共有燃气管道更新改
造项目(EPC)项目
第八师石河子市居民户内燃气软管、自闭阀更
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工一体化总承包
石河子天南新区(9 号、28 号、44 号、53
号)供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及专项改造配套供
水、供电、供暖、供气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 13,438.15 100.00% 12,318.03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目
北工业园区职工宿舍三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
体化总承包(二标段)
第八师住建局八师石河子市 C730 项目配套管
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石河子市供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二
期)EPC 总承包
玛纳斯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二期)EPC
总承包项目-电力工程
石河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 1,805.06 100.00% 1,656.02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完工/决算时间 收入确认方法
金额 时点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
造项目 EPC 总承包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24#小区等专项改造项目-
(12-1、21、3、16、17、24、25)小区等专 865.15 100.00% 793.72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项改造 EPC 总承包
花园美食广场(和田夜市) 163.38 100.00% 149.89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5#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
造项目 EPC 总承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
水改造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管道工程
石河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市政分公
司施工部分)
兵团第八师抗旱水源备用井(一期)工程-机
井配套部分之一电力
第八师 2022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121 团)续
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五标段(121 团
一支干引四支渠、121 团一支干引五支渠、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2 年
度防洪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
左岸伴堤道路
新疆兵团第八师 2021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
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配套设施施工(西岸大 350.50 100.00% 321.56 2023 年 11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渠闸枢纽、洞子渠)(电)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
(一期)10KV 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
(一期)施工第二标段
第八师 2022 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
代化改造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电力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
改造项目(施工)
兵团玛纳斯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
化改造项目(第八师部分)(133 团一支渠、 1,270.51 81.66% 1,007.22 —— —— 按履约进度确认
第八师 2023 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
维修养护项目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3 年
度防洪治理项目-第三标段(夹河子水库至额 1,056.34 74.58% 722.73 —— —— 按履约进度确认
榆线河段施工)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 2023 年
度防洪治理项目-第五标段(147 团河段施 2,017.19 62.88% 1,163.74 —— —— 按履约进度确认
工)
库主坝面板维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
水改造项目-给水管网工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
水改造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八师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项目 5,979.11 100.00% 5,804.96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第八师石河子市 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整体改
造项目 32、33 小区工程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
市南子午路和西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1,722.20 100.00% 1,580.00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项目
东二东三路道路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新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东一路和
光明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
市北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第八师 147 团镇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工进度 完工/决算时间 收入确认方法
金额 时点
兵团北疆石河子 100 万千瓦光伏基地天富 40
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工程总 2,849.60 100.00% 2,614.31 2023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承包
第八师连、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
总总承包(第三包)
第五师 86 团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
连)
石河子大学北区原农学院箱变增容项目 224.02 100.00% 205.52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石河子大学中区中心配电室改造项目 252.17 100.00% 231.35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石河子大学北苑校区宿舍楼配套水暖电气管网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
石河子大学南苑新区“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中
心配套水暖电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 764.16 100.00% 701.06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完工一次性确认
承包
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配套热交
换站设备安装和一次管网工程
合计 125,090.86 —— 85,210.42 —— —— ——
公司前十大客户工程施工项目占建筑施工业务整体的比重为 61.34%,前十大客户中 100 万
以上工程施工项目占建筑施工业务整体的比重为 60.95%。经对上述项目完工进度与收入确认时
点进行匹配,存在 2023 年一季度未及时确认收入金额 210.47 万元,2023 年二季度未及时确认
收入金额 5,827.54 万元,2023 年三季度未及时确认收入金额 11,515.29 万元,前三季度累计未
及时确认收入金额 17,553.30 万元,均已在四季度进行确认,前三季度数据存在会计差错。前
三季度未及时确认收入金额占公司一至三季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2.76%,对公司前三季度
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故未做前期差错更正。
(1)随着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及按履约进
度确认收入依据的完备,自 2023 年开始对新开工的项目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影响收入增加
目在 2023 年陆续完结,进行收入确认。
材料采购,公司在采购时综合考虑价格、质量等因素,甲方在结算审核时对材料价格存在争议,
对部分材料采购价格按照市场最低价进行结算,导致项目亏损。2023 年完工的兵团北疆石河子
开展的光伏建设项目,出于市场开发战略考虑,成本较高,项目亏损。扣除这些亏损项目影响
后,2023 年建筑施工毛利率 5.36%,与 2022 年毛利率 5.31%,无重大差异。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亏损金额 亏损原因
兵团北疆石河子 100 万千瓦光伏基地天富 40 万千瓦
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
第八师连、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总承
包(第三包)
项目名称 亏损金额 亏损原因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及专项改造配套供水、供
电、供暖、供气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其余零星工程 242.25 材料亏损
合计 1,634.58 ——
(二)区分主要施工项目说明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包括涉及项目名称、交易对方、
与公司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开工时间、期初期末完工
及结算进度、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及减值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及
减值额,并结合期后结算、回款情况及交易对方资质,说明相关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是否充分
公司 2023 年主要施工项目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主要施工项目期末已完工未结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客户类型 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
甲方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一个月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结算产值的
八师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 PPP 中建新疆建工(集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1”
) 团)有限公司
已结算后支付至已完结算产值 95%,5%作为质量保证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
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
“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给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
水管网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责任公司
档)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将结算价款总额的 5%作为保修金。
)
进度款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甲方正式签批的计价单和乙方提供的对应
玛纳斯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的增值税发票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视资金情况进行工程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
三工程有限公司
程(以下简称“项目 3”) 方进行竣工结算,支付除应扣除费用和扣留质量保证金外的竣工计量款,
付款总金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金额的 97%,3%作为质保金。
原合同工序清单范围内的计价款最高支付不得超过计价款的 85%,超出原合
八师石河子市南二路城市道路及
新疆天建宏润工程 同清单工作范围内的增补工作的计价款最高支付不得超过计价款的 85%,本
有限公司 合同全部任务完成后,甲方对乙方施工任务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甲
称“项目 4”
)
方进行工程结算。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85%,
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
包(一标段)(以下简称“项目 乡建设局
后一次付清(无息)
。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其他费用)的 10%。根据确定的工程
计量结果,进度款金额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 65%支付给承包人,并由发包
人按约定比例从月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15%审计结算金(含质量保证
新疆沙湾金沟河六级水电站工程 新疆港能发电股份
(以下简称“项目 6”
) 有限公司
人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交付使用。剩余 35%的进度款甲方在工程交付使用后
每月支付 5%(七个月内付清)。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
付款的 1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85%,
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7” ) 设投资有限公司
后一次付清(无息) 。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客户类型 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及专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85%,
项改造配套供水、供电、供暖、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
供气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 乡建设局
后一次付清(无息)
。
(以下简称“项目 8”)
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30%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按月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工
程师和全过程造价审核工程量,报甲方代表确认后,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
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 第六师 103 团蔡家
一体化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湖镇城镇管理服务
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经审计金额的 97%。剩余 3%结算价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
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20%的工
程预付款,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30%起
第八师下野地、莫索湾消防站及 开始扣回预付款,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
支队
标段)(以下简称“项目 10”
) 付工程进度款的 80%,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款的 8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
资料交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 97%;将结算工程价款的 3%作
为质量保证金,按国家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进度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乙方计价款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进行竣
石河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
程(以下简称“项目 11”
) 三工程有限公司
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金额的 95%,5%为质保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八师 143 团石南农场天然气锅
第八师一四三团城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炉房分区供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2022-10-
一体化总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21
(环境保护工作 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
站)
辽疆天富节能环保产业园工业厂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简称“项目 13”
) 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
进度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乙方计价款的 90%。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进行竣
司八师石河子市南子午路和西三 新疆天建宏润工程
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金额的 95%,5%为质保金。
(以下简称“项目 14” )
第八师石河子市 2021 年城镇老旧
小区地下部位水、电、暖、气、 江苏华兴市政工程 进度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乙方计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 90%,竣工
通信整体改造项目 23#小区施工 有限公司 决算后支付至 97%,乙方完成工程量审定总价的 3%作质量保证金。
承包(以下简称“项目 15” )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客户类型 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24#小区等专 进度款支付最高不得超过乙方计价款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进行竣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
) 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金额的 97%,3%为质保金。
按照单位工程进度支付,月支付审核合格工程量的 60%。室外管网工程完工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室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 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0%。按照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程序,本工程
限公司 竣工验收达到验收条件并经质量监督验收(含备案),支付至结算额的
目 17”
)
石河子市天山路道路工程(含双
开工后按进度计量款的 7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的 85%,
拥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配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
套管线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乡建设局
后一次付清(无息)
。
)
北工业园区职工宿舍三期项目设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 开工后发包人按进度计量款的 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计量款
段)(以下简称“项目 19”
) 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工程开工后,发包人依照经审定的统计报表,经双方确认造价后逐月支付
天富养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 工程进度款的 80%,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款的 80%时停止支付,期间不因
“项目 20”
) 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短缺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竣工验收结算批准后支付至结算款的 95%,
剩余部分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期满后一次付清。
于田县大芸、玫瑰花种植基地建
于田县英巴格乡人 预付款的金额为 30%,在工程完工后 7 日内付至工程总价的 85%,上报审计
民政府 决算,待决算后支付决算总价的 100%。
目 21”
)
进度款的申请、审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指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实体部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约占 80%,另一部分为合格工程的对应过程资料部分,约占 20%,两者
段)220KV 变电站工程(以下简称 份有限公司 料未完成,则只计取合格工程量的 80%,参与合同规定的进度款计算;结算
“项目 22” ) 完成后 30 日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7%,剩余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达到两年且完成缺陷修补后 30 日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 支付方式为全部工程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70%;本
富·新天地项目室外管网及道路 中铁十四局集团建 工程在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完成竣工审计 3 个月后,付至甲乙方结算金额总
铺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筑工程有限公司 量的 97%,剩余 3%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一次付清(不计
) 息)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完整的
“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电 责任公司 竣工资料(全部竣工资料要求按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并按要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易对方 关联关系 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客户类型 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
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项 求存档)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5%,将结算价款总额的 5%作为保修金,剩余部分
目 24”
) 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代建人审批签认经本工程监理单位
玛石铁路配套供水管网改迁及供 确认的已完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将审批结果及相应资料递交发包人,发包
新疆玛石铁路有限
责任公司
目 25”
) 并结算定案后,支付到结算定案值的 90%;竣工验收决算审核(审计)批复
后支付到 97%,预留 3%的质保金。
发包人对承包人验工计价后,在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并扣回当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改造 EPC 项目
中铁雄安建设有限 期应扣款项后向分包人支付本期计量的费用(不超过业主拨款比例),即过
公司 程中 70%,竣工结算后不超过 97%,其中每期扣留 3%的工程价款作为质量保证
“项目 26” )
金。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下简称“项目 27”) 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第八师一四九团 2021 年连队人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 工程款按进度支付至 70%,竣工验收前支付至 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化总承包第一标段(以下简称 至 97%,剩余部分按国家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
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 28”)
支付方式为全部工程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70%;本
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建设项目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 工程在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完成竣工审计 3 个月后,付至甲乙方结算金额总
有限责任公司 量的 97%,剩余 3%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按规定一次付清(不计
)
息)
。
接上表:
期后回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项目 累计回款 期后结 款情况
合同金额
名称 期初 期末 确认 收入确认金 金额 算金额 (注
期初 期末 确认方式 确认依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账龄
(%) (%) 时点 额 1)
项目 1 5,979.11 98.00 100.00 1,576.96 1,576.96 一审结算 5,804.96 4,402.15 22.01 — — —— 1,576.96 — —
按履约进
项目 2 7,336.35 — 92.30 — 2,609.84 —— 投入法 6,212.34 3,798.89 18.99 — — —— 2,609.84 — —
度确认
项目 3 7,828.62 90.00 100.00 4,081.59 4,081.59 一审结算 7,182.22 3,747.02 18.74 2,311.59 328.92 注2 1,770.00 402.29 402.29
期后回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项目 累计回款 期后结 款情况
合同金额
名称 期初 期末 确认 收入确认金 金额 算金额 (注
期初 期末 确认方式 确认依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账龄
(%) (%) 时点 额 1)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4 4,000.00 95.00 98.00 745.24 745.24 —— — 3,455.34 17.28 345.66 98.65 2-3 年 399.57 50.00 50.00
性确认 入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5 3,000.00 85.00 95.00 574.00 1,795.42 —— — 2,493.89 12.47 — — —— 1,795.42 — —
性确认 入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6 2,300.00 100.00 100.00 2,256.56 2,256.56 —— — 1,987.66 9.94 967.10 447.86 3-4 年 1,289.46 — —
性确认 入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7 2,200.00 80.00 90.00 1,048.73 2,026.02 —— — 1,786.89 8.93 — — —— 2,026.02 — —
性确认 入
项目 8 13,438.15 90.00 100.00 11,773.98 11,773.98 一审结算 12,318.03 1,664.17 8.32 — — —— 11,773.98 — —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9 2,236.82 85.00 95.00 1,972.16 1,972.16 —— — 1,617.84 8.09 47.88 6.99 1-2 年 1,924.27 — —
性确认 入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10 1,900.00 85.00 95.00 1,924.33 1,924.33 —— — 1,510.51 7.55 174.63 25.48 1-2 年 1,749.69 — —
性确认 入
项目 11 1,805.06 98.00 100.00 615.90 615.90 结算协议书 1,656.02 1,189.16 5.95 115.90 53.67 3-4 年 500.00 — —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12 1,500.00 85.00 95.00 913.06 1,391.00 —— — 1,189.15 5.95 — — —— 1,391.00 — —
性确认 入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13 1,234.15 100.00 100.00 — — —— — 1,082.59 1,082.59 — — —— — — —
性确认 入
项目 14 1,722.20 90.00 100.00 865.87 865.87 结算协议书 1,580.00 856.32 4.28 115.87 33.07 2-3 年 750.00 — —
项目 15 1,710.16 90.00 100.00 600.00 880.00 一审结算 1,568.95 830.16 4.15 100.00 4.24 780.00 200.00 200.00
项目 16 1,274.47 96.00 100.00 503.98 503.98 一审结算 1,169.24 770.49 3.85 36.01 16.68 3-4 年 467.97 — —
项目 17 1,231.94 100.00 100.00 — 557.55 合同金额 1,130.22 674.39 3.37 287.55 12.19 270.00 — —
项目 18 3,531.75 100.00 100.00 3,531.75 3,531.75 合同金额 3,240.13 664.59 664.59 381.75 176.79 3-4 年 3,150.00 — —
项目 19 1,047.98 90.00 100.00 — 389.10 合同金额 961.45 658.88 3.29 — — —— 389.10 — —
期后回
完工进度 结算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
项目 累计回款 期后结 款情况
合同金额
名称 期初 期末 确认 收入确认金 金额 算金额 (注
期初 期末 确认方式 确认依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坏账金额 账龄
(%) (%) 时点 额 1)
项目 20 3,972.41 100.00 100.00 3,348.52 3,348.52 合同金额 3,644.42 623.89 3.12 — — —— 3,348.52 — —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21 627.66 100.00 100.00 517.97 517.97 —— — 614.56 92.98 — — —— 517.97 — —
性确认 入
项目 22 2,928.00 100.00 100.00 2,315.82 2,315.82 合同金额 2,686.24 612.18 3.06 — — —— 2,315.82 — —
完工一次 尚未确认收
项目 23 700.00 85.00 95.00 494.64 494.64 —— — 576.32 2.88 148.64 21.69 1-2 年 346.00 45.00 45.00
性确认 入
按履约进
项目 24 601.86 — 100.00 — — —— 投入法 552.17 549.41 2.75 — — —— — — —
度确认
项目 25 1,905.73 97.00 100.00 787.20 1,387.20 合同金额 1,748.37 518.53 2.59 600.00 25.44 787.20 — —
项目 26 1,558.97 90.00 100.00 1,047.31 1,047.31 一审结算 1,430.25 511.66 2.56 277.31 11.76 770.00 — —
按履约进
项目 27 4,234.80 — 88.50 — 3,191.92 —— 投入法 3,438.35 507.43 2.54 — — —— 3,191.92 — —
度确认
项目 28 1,636.04 100.00 100.00 1,130.06 1,130.06 合同金额 1,588.39 505.98 2.53 — — —— 1,130.06 — —
项目 29 4,057.59 100.00 100.00 3,556.57 3,556.57 合同金额 3,722.56 501.02 2.51 — — —— 3,556.57 — —
合计 87,499.82 —— —— 46,182.20 56,487.26 —— —— —— 61,634.31 39,901.07 2,027.86 5,909.89 1,263.43 —— 50,577.34 697.29 697.29
注 1:期后回款情况统计口径为报告期末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注 2:项目 3 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150.00 万元,1-2 年(含 2 年)2,110.08 万元,2-3 年(含 3 年)51.51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工程施工项目累计结算金额 56,487.26 万元,累计回款金额 50,577.34 万元,基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回款节点进行回款;
报告期后累计回款金额 697.29 万元,公司目前除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外,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进展顺利。
是否充分
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情况:
(1)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合同资产主要系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
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71,935.41 359.67 71,575.74
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4,905.29 4,400.90 504.39
合计 76,840.70 4,760.57 72,080.1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 76,840.70 万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4,760.57 万元,账面价值 72,080.13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尚未
办理结算手续的合同资产,客户已付款金额在合同负债报表项目列示,金额为 60,851.60
万元,将来在办理结算时,将从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与合同负债对抵。主要客户期
后结算金额为 697.29 万元,并已全部回款。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减值损失,除单项计提减值准备项目外,统一按账面余额的 0.50%
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参照建筑施工类上市公司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比例确定。
同行业上市公司合同资产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比例
上海建工 0.40%
陕西建工 0.50%
浙江建投 0.25%
数据来源: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对于有减值迹象的合同资产已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未发现减值迹象的合同
资产,已按会计政策计提比例计提减值准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重大差异。公司客户主
要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为主,无重大回款风险。
(2)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施工板块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为主。应收账款确定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详见“问题 1/一/(三)/2/(1)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
。公司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考证并对其信用、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报表日已根据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了减值
准备。
二、会计师回复意见
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天富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
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对天富能源 2023 年度建筑施工业务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关资料与公司的项目预算成本明细及成本过程资料之间进行比对分析,评价管理层确定的
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分析实际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进度相比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检查主要工程项目
的实际结算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是否一致;
组合的合理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复核管理层划分的组合以及对不同
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选取样本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合理性;
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预收金额及合同履行情况,考虑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天富能源 2023 年度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大幅增
长及毛利率下滑具有合理性。(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3
关于分季度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年报显示,2023 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31.42 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 14.96%、51.85%。2023 年第四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6.86 亿元,主要为代收款项,同比、环比均增长超 10 倍;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7.2 亿元,主要为代付款项,同比、环比增长均超 6 倍。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 年各业务类型分季度营业收入金额、第四季度环比及同比
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是否准确;(2)2023 年代收、代付款项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型、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收入确
认方式、交易及对应收入确认金额,说明第四季度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有关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2023 年各业务类型分季度营业收入金额、第四季度环比及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
原因,收入确认时点及金额是否准确
公司 2023 年业务类型分季度营业收入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供电 157,331.25 166,146.40 159,137.79 150,682.38
供热 36,154.72 10,020.08 5,864.02 28,722.64
供水 3,556.79 4,770.07 5,317.72 3,146.02
建筑施工 1,474.56 4,837.34 5,120.40 128,379.07
天然气 15,096.35 16,786.32 19,120.02 19,411.05
其他业务 5,180.16 8,342.19 12,346.89 -16,161.54
合计 218,793.83 210,902.40 206,906.84 314,179.62
注:上表分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环比变动 变动幅度
供电 159,137.79 150,682.38 -8,455.41 -5.31%
供热 5,864.02 28,722.64 22,858.62 389.81%
供水 5,317.72 3,146.02 -2,171.70 -40.84%
建筑施工 5,120.40 128,379.07 123,258.67 2,407.21%
天然气 19,120.02 19,411.05 291.03 1.52%
业务类型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环比变动 变动幅度
其他业务 12,346.89 -16,161.54 -28,508.43 -230.90%
合计 206,906.84 314,179.62 107,272.78 51.85%
注:上述分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
增长原因系:①对于以前年度项目,由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出于谨慎性考虑,采取
在工程验收或决算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公司开展的工程大部分为市政工程,由于气候原因,
施工期间通常为 4 至 10 月,政府验收结算一般集中在三至四季度,导致 2023 年第四季度
收入较 2023 年第三季度收入大幅增长。②2023 年第四季度对 2023 年新开工的项目按履约
进度的核算条件全部梳理完毕,比 2023 年第三季度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增加 33,358.24
万元。
原因系供暖服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
主要系公司根据 2023 年 10 月 12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央
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 号〕通知,对公司的贸
易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将公司前三季度按照总额法确认的煤炭贸易收入调整为净额法核算,
冲回一至三季度多确认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707.01 万元。
(2)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与 2022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23 年第四季度 2022 年第四季度 同比变动 变动幅度
供电 150,682.38 182,490.90 -31,808.52 -17.43%
供热 28,722.64 26,335.60 2,387.04 9.06%
供水 3,146.02 3,675.38 -529.36 -14.40%
建筑施工 128,379.07 42,779.69 85,599.38 200.09%
天然气 19,411.05 10,127.77 9,283.28 91.66%
其他业务 -16,161.54 7,875.70 -24,037.24 -305.21%
合计 314,179.62 273,285.04 40,894.58 14.96%
注:上表分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度晚于预期,大部分施工项目在 2023 年完工验收或决算导致收入大幅增加;②如前文所述,
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依据第八师发改委向公司下发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
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师市发改发〔2022〕928 号)的通知文件,补充确
认 2022 年 7 至 10 月份电费价差款项,导致 2022 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
动原因系 2023 年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已基本消除,天然气销售收入恢复正常。
变动原因详见“问题 3/一/(一)/2/(1)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变动情况及
原因”
,剔除煤炭贸易收入按净额法调整因素后,2023 年四季度其他业务收入较 2022 年四
季度下降 3,330.23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四季度公司销售工程材料确认收入 4,207.27 万元
所致。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收入确认方式
材料收入(注 1) 6,077.12 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劳务收入 3,982.21 提供服务完成时确认
租赁收入(注 2) 2,565.71 租赁期间分摊确认
其他零星收入 162.71 ——
合计 12,787.75 ——
注 1:材料收入主要系销售的工程材料、燃气安装材料及其他零星业务;
注 2:租赁收入主要系房屋建筑物、燃气专用运输设备、场地及工程设备租赁等。
(二)2023 年代收、代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型、交易背景、交易对
手方、与公司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交易及对应收入确认金额,说明第四季
度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与公司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交易及对应收入确认金额,说明第四季度金额
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 2023 年代收、代付款项业务类型:
单位:万元
项目 代收款项 代付款项
煤炭贸易 44,122.37 45,476.37
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 5,862.12 5,164.61
合计 49,984.49 50,640.98
公司开展煤炭贸易业务交易背景:随着近些年煤炭的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开展煤炭交
易业务有利于公司增大煤炭采购量,从而提升采购议价能力,扩大供应商选择范围,减少
对主要供应商的依赖。
代收代付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交易背景:公司与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代
征协议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委托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
费,代征范围包括全市自来水管网范围内使用自来水、自建供水设施并直接向排水设施排
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金额的比重为 89.75%;前十大客户代付款金额合计 39,457.14 万元,占全部代付款金额的
比重为 86.76%。
煤炭贸易前十大代收代付款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与公司关 相关业务收 收入确
业务类型 客户 销售金额 供应商 采购金额
联关系 入确认方式 认金额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鸿都永利供应
煤炭贸易 25,047.94 新疆能源 有限 24,892.43 非关联方 净额法 137.62
链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昌吉市创远商贸有
煤炭贸易 6,447.24 新疆能源 有限 6,380.75 非关联方 净额法 58.84
限公司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君亿能源管理
煤炭贸易 1,621.26 新疆能源 有限 1,604.35 非关联方 净额法 14.96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华峰鹏泰能源
煤炭贸易 1,240.58 新疆能源 有限 1,233.30 非关联方 净额法 6.45
贸易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火亿鑫能源有
煤炭贸易 1,233.99 新疆能源 有限 1,229.35 非关联方 净额法 4.11
限公司
责任公司
新疆中成新能源有 新疆宜化 矿业
煤炭贸易 853.48 1,031.84 非关联方 净额法 28.54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妙泰能源有限
煤炭贸易 835.00 新疆能源 有限 807.84 非关联方 净额法 13.61
公司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昌吉市鸿腾商贸有
煤炭贸易 816.81 新疆能源 有限 792.05 非关联方 净额法 21.90
限公司
责任公司
煤炭贸易 新疆焱祥能源发展 775.08 国家能源 集团 760.42 非关联方 净额法 12.98
与公司关 相关业务收 收入确
业务类型 客户 销售金额 供应商 采购金额
联关系 入确认方式 认金额
有限公司 新疆能源 有限
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 集团
新疆鸿亿富成供应
煤炭贸易 727.55 新疆能源 有限 724.81 非关联方 净额法 2.42
链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合计 —— 39,598.93 —— 39,457.14 —— —— 301.43
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环比增幅较大的原因系:公司前三季度按照总额法确认煤炭贸易收入,将收取
的煤炭贸易款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将支付的煤炭采购款计入“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3 年 10 月 12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
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规〔2023)74 号〕通知,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贸易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将公司前三季度按照总额法
确认的煤炭贸易收入调整为净额法核算,现金流量表将相关代收代付款项调整计入“收到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导致 2023 年第四季
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
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
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该
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
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
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当企业仅仅是在特定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暂时性地获得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时,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控
制了该商品。
公司基于上述规定和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下发的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 号〕通
知,公司对贸易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区域煤炭供应变
化和客户需求,与客户签订煤炭销售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数量、单价、合同总额;通常客
户付款后,公司通知煤炭供应商发货;客户提货方式为客户从公司指定供应商矿点自提;
煤质检验以公司指定矿点化验结果为准。
由于煤炭贸易业务收货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货物的控制权具有
瞬时性,不完全符合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公司按净额法确认煤炭贸易收入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一至三季度按总额法确认煤炭贸易收入属于会计差错,
于 2023 年四季度对该项差错按净额法进行更正,冲回一至三季度营业收入 20,707.01 万元。
冲回的收入金额占一至三季度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 3.25%,对公司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