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上述不具备激励资格的 3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4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
司总股本由 272,796,478 股减少至 272,756,438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现
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1,008,700 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 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
发现金 3,804,468.33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每十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即 0.139482 元=3,804,468.33 元÷272,756,438 股*10;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
总股本,即 0.0139482 元=3,804,468.33 元÷272,756,438 股。综上,在保证本 次权益
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 上述 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39482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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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272,796,4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
税)
,共计派发现金 3,819,150.692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之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或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增减变化
的,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
分派总额。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2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01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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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回购股
份正在进行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8,700 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804,468.33 元=271,747,738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每十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即 0.139482 元=3,804,468.33 元÷272,756,438 股*10;每股现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39482 元=3,804,468.33 元÷272,756,438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39482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
关约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
整方案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八、咨询方式
咨询联系人:曹文智、冯谦;
咨询电话:0755-27040133;
传真电话:0755-29014723;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36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九、备查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