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29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将影响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营业成本减少 372,833,796.61 元,同时对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
营业收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一、概述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
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进行更正。董事会表决结
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差错原因说明
公司所属千秋煤矿自 2023 年 7 月份开始煤质较差,需要与优质
煤掺配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 7 月开始外购商品煤进行配售。公司认
为在该业务场景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
条中“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
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之规定,满足总额法
确认条件,故公司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按照总额法确认了收入。
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论证,结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从企业
是否具备商品控制权的三个方面进行了更审慎的评估,即(1)企业
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
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
商品的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中“在
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
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
公司综合判断上述掺配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代理人特征,不承担向客
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更正后影响 2023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减少 110,804,797.65 元,
营业成本减少 110,804,797.65 元,不影响当期利润。
(二)其他原因说明
因公司在关联交易数据统计上存在一些偏差,造成部分内部关联
交易未充分抵消,需进行更正。更正后影响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
务 报 表 中 营 业 收 入 减 少 262,028,998.96 元 , 营 业 成 本 减 少
二、报告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
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内容
更正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较披露数据同时减少 372,833,796.61 元,不影响当期利润。
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2023 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2022 年 7-9 月)增减变 年同期(2022 年 1-9
动幅度(%) 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411,642,195.14 -43.61 4,944,831,847.72 -26.41
更正后
单位:人民币 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2023 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2023 上年同期(2022 年
项目 (2022 年 7-9 月)增减
变动幅度(%)
度(%)
营业收入 1,202,895,577.59 -51.95 4,571,998,051.11 -31.96
的情况、原因”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43.61 本报告期销量下降、售价下降,导致本报告期收入同比下降
更正后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51.95 本报告期销量下降、售价下降,导致本报告期收入同比下降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更正前金额 影响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总收入 4,944,831,847.72 -372,833,796.61 4,571,998,051.11
营业收入 4,944,831,847.72 -372,833,796.61 4,571,998,051.11
营业总成本 5,138,228,561.67 -372,833,796.61 4,765,394,765.06
营业成本 3,697,301,688.64 -372,833,796.61 3,324,467,892.03
(二)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对“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九、2023 年分季度主要
财务数据”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人民币 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003,737,562.80 1,529,452,089.78 1,411,642,195.14 869,475,603.59
更正后
单位:人民币 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920,417,696.94 1,448,684,776.58 1,202,895,577.59 1,242,309,400.20
上述更正对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和 2023 年年报中分季度营业收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利润总额。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已同步更正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更正后相
关定期报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会计差错和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