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 号)同意,中国稀
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331,826 股,发行价格为 26.1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096,660,658.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079,758,727.8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3]51007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保荐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于 2023 年 11 月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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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并 将 节 余 资 金 ( 020900192810121 专 户 资 金 余 额 为 1,072,020.86 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
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
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
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存续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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