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7,2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
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静及其一致行动人薛玉强、公司股东华轩(上
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临都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方
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18.49 元/股调整为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吉路 778 号 1 幢 226 室
咨询联系人:王雨欣
咨询电话:021-68184680
咨询传真:021-6818467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