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3 证券简称:尤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上海以太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太照明”)于2023年3月收
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签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1003278,发证时间:2022年12
月14日,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4年5月1日,以太照明相关设计业务以及设计人员均已全部转入母公
司,纳入母公司管理范围。目前,以太照明的实际经营活动仅限于业务承揽。根
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
太照明已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标准。据此,以太照明拟放弃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
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13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以太照明仍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以太照明调整经营业务及相关人员系公司优化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的综合举措;以太照明本次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不涉及补交相关年度的
企业所得税,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