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瓷电子”)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中
瓷电子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 号),
同意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
根据批复,公司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有限合伙)、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迪裕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启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津冀协同发展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29,940,11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83.50 元/股,共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人 民币 2,499,999,936.5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的 费 用 人 民 币
新增的 29,940,119 股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股份性质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 6 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22,180,614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承诺的具体内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开制造业
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迪裕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
兴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津
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前述股东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
下:
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对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9,940,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9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7 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
合伙)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有限合伙)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责任公司
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调
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迪裕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严格
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
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份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总股本 322,180,614 100.00% - 322,180,614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