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富通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5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名,
代表股份 185,951,3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387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75 名,代表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70 名,代表股份 35,891,34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人、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77,821,2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7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33,784,0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7,664,3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3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3,627,1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7,664,3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3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3,627,1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6,387,5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56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2,350,3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6,395,0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0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2,357,8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7,766,4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8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3,729,2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178,979,239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0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 34,942,016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彦周律师、赖丹律
师出席,并由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