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第三次解锁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12,483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根据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实施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进入第三个解锁期,所涉及限制性股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采
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向何勤董事长等 7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3.89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2021
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 2020 年考核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2022 年、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联营企业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部分;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
(二)《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5 日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
投票权。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名单等
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务在公司内部通过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收到
针对 1 名激励对象的匿名反馈意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上述匿名反馈意见已核实处
理,不影响该激励对象资格。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授予权益总量1,062,401股,授予日2021年4月20日。
告》。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
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首次解锁的 531,200 股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第二次解锁的 318,718 股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上市流通。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
次解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第三次解锁的 212,483 股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市流通。
上述事项均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 进行披露。
(三)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限制性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份
激励计划名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股票总量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剩余未解锁股 取消解锁股票数 分红送转导致解
股票解锁上市日期 股票解锁数量
票数量 量及原因 锁股票数量变化
注:
《2021 年激励计划》分三次解锁,首次解锁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第二次解
锁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两次解锁,首次解锁上市
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达成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达
成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即2021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已满,并进入
解锁期。首次解锁股份531,200股已于2022年5月31日上市流通;第二次解锁股份
解锁股份212,483股。
(二)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
序号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选;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 利润3.36亿元,比2020年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 考核净利润0.53亿元增长
考核目标:以2020年考核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考核净利润增 534%,该条件达成。
长不低于72.8%;考核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
除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后的部分。
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锁额度。考核得分 员会确认,各激励对象
均在80分以上,满足
三、各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
姓名 职务 计划获授限制 计划获授限制 性股票占总股本
票数量合计 锁数量
性股票总量 性股票总量 比例(%)
何勤 董事长 318,720 92,400 411,120 63,744 0.04%
汪俊 董事、总裁 254,977 92,400 347,377 50,996 0.03%
裴学军 副总裁 127,488 55,440 182,928 25,498 0.02%
黄志军 副总裁 106,240 55,440 161,680 21,248 0.01%
布忠江 副总裁 84,992 84,992 16,999 0.01%
高凯 副总裁 84,992 84,992 16,999 0.01%
程朝阳 财务总监 84,992 84,992 16,999 0.01%
合计 1,062,401 295,680 1,358,081 212,483 0.14%
注:2022 年激励计划指《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5月3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2,483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职半年后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97,283 -212,483 284,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2,901,317 212,483 153,113,800
合 计 153,398,600 153,398,600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达成,解锁
数量为各激励对象在 2021 年激励计划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共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
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2021 年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2021 年激励计划》
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三次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