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普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
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并同意以 14.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