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 关于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2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收购 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 开曼”)
和 Izar Holding Co(统称“HPE 实体”、“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新华三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49%股权,同时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不超过 120 亿元用于收购新华三 49%股权。
下,经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拟对上述股权收购方案进行调整并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
  方案调整后:
       (1)公司本次针对新华三股权的收购比例由 49%调整为 30%;
(2)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为 214,283.49
万美元(参照与评估报告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最近公布的 2023 年 12 月 29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7.0827 元测算,收购新华
三 30%股权交易金额约为 1,517,705.66 万元人民币);(3)收购新华三 30%股
权交割日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并适用截止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的宽
限期。
究,公司决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司治理和 HPE 开曼所持有的新华三 19%股权后续安排进行了协商,并签署
《AGREEMENT ON SUBSEQUENT ARRANGEMENTS》(以下简称“《后续安
排协议》”),其中针对 HPE 开曼所持新华三 19%股权的多种远期处置安排主
要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HPE 开曼有权将
所持全部新华三 19%股权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 HPE 开曼就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一项出售期权,HPE
开曼可在新华三 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
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
余新华三 19%股权。
  (3)HPE 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
国际可在新华三 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
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上述(2)和(3)条
款内容以下统称“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 19%股权交易价格对应为 135,712.88 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 19%股权。
  根据上述条款内容,公司对于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收购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
权交易和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共同构成购买新华三 49%股权的
整体安排,按照审慎原则,预计最大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2,478,919.25 万元,本
次交易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可融资渠道等因素下与交易对方达成的合意。收购新华三 30%股权完成后,公司
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将由 51%增加至 81%。
一、原方案基本情况及前期进展
控制的 HPE 开曼签订《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
议》”),完成对新华三 51%控股权的收购。
   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HPE 开曼或届时持有新华三股权的 HPE 实体可
向紫光国际发出通知,向紫光国际或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新华三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以下简称“卖出期权”)。经过双方多轮沟通,HPE 实体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紫光国际发出了《关于行使卖出期权的通知》,向紫光国际出售持有的新华
三合计 49%股权。
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份购买协议》”)。根据《原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
紫光国际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HPE 实体所持有的新华三 49%股权,收购作
价 35 亿美元。
   为完成上述交易,除自有资金外,公司原计划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不超过 120 亿元,剩余资金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行股票募集不超过 120 亿元的议案。
二、本次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及原因
   在综合考虑前期协议履行义务、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可融资渠道等因素下,
为尽快达成交易和增强交易确定性,经与 HPE 实体协商,公司拟进行新华三少
数股东股权收购事项的调整。
   经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紫
光 国 际 与 HPE 实 体 签 署 了 《 AMENDED AND RESTATED PUT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紫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了《后续安排协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针对新华三股权的收购比例由 49%调整为 30%,具体为公司拟通
过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PE 开曼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29%股权,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 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
   (2)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易作价 214,283.49 万美元(参照与评估报
告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最近公布的 2023 年 12 月 29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人民币 7.0827 元测算,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易金额
约为 1,517,705.66 万元人民币);
   (3)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割日预计不晚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并适用截
止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的宽限期。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公
司目前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美元贷款。
   在新华三 30%股权完成交割后,剩余新华三 19%股权存在多种远期处置安
排,但若关于收购新华三 30%股权的《股份购买协议》终止,则《后续安排协议》
将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后续安排协议》关于剩余新华三 19%股权存在多种远期处置安排,主要内
容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HPE 开曼有权将
所持全部新华三 19%股权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 HPE 开曼就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一项出售期权,HPE
开曼可在新华三 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
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
余新华三 19%股权。
   (3)HPE 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
国际可在新华三 30%股权交易交割完成后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
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 19%股权交易价格对应为 135,712.88 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 19%股权(HPE 开曼
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第三方受让方人选,但该等批准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延迟
给予该等批准或对其附加条件)。
   根据上述约定,由于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割完成后,紫光国际将放弃
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HPE 开曼有权随时将剩余新华三 19%股权
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因此紫光国际无法根据上述约定确定性地获得剩
余新华三 19%股权,紫光国际也不存在于新华三 30%股权收购交易交割后的 15
个月内购买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
权交易和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共同构成购买新华三 49%股权的
整体安排,按照审慎原则,预计最大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2,478,919.25 万元,本
次交易需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同时,根
据上述收购方案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
定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
申请文件。
三、后续事项说明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书或同等文件;
证;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对收购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方案进行调整,系公司在综合考虑前期协议
履行义务、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可融资渠道等因素下达成的合意,且有利于公司
尽快完成对新华三持股比例的提升。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由 51%增
加至 81%,公司每股收益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产
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五、风险提示
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
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紫光国际无法确定性地获得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紫光国际也没有义务在新华
三 30%收购交易交割后的 15 个月内购买剩余新华三 19%股权,紫光国际对于剩
余新华三 19%股权的收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紫光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