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0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届满且尚未使用的 10,433,055 股股份,并按规定办理
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的《关于注销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以仅考虑本次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计算,本次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
司的股份总数将由 590,793,578 股变更为 580,360,523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
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