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权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1,000,000 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