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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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1,986,825.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992,071.00 股后
的 733,994,7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
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46,798,950.8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
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总股本*10=146,798,950.80 元/741,986,825 股*10 股=1.978457 元/股(保留到小数
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457 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0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司现有总股本 741,986,82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992,071.00 股后的 733,994,7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46,798,950.80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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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未产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986,825股剔除已
回 购股份7,992,071.00股后的 733,994,754.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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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146,798,950.80元/741,986,825股*10股=1.978457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978457元/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咨询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咨询电话:0773-3568809;
传真电话:0773-356887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