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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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总股本为 984,845,71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529,672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529,672 股后的股本 979,316,03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9,793,160.3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984,845,711 股)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0.099438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即以 0.0099438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
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438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
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529,67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币 9,793,160.39 元。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4,845,711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5,529,672 股后的 979,316,0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毕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
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中关于股票购买价格的相关规定,在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完成回
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汇联路 33 号
咨询联系人:黄耿、卢娅、于培培
咨询电话:021-50177372
传真电话:021-5980096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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