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4-030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方案概述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
过 4,5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1.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创业板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98,306,7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5,000 股后的股本 98,151,700 股为基数,向
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股×10=3.99369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3993693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3993693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41.00 元/股-0.3993693 元/股≈40.60 元/股
(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