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4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共 10 天。
( 3 ) 公 示 方 式 :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同
时通过公司内部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通讯、书面、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会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下属公司,下同)是否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材料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结果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
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7)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
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
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